益海嘉里(防城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酵豆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益海嘉里(防城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酵豆粕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内三号粕库,项目总投资2200万美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原三粕库进行改造,建设成洁净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其中:其中:发酵豆粕车间6300平方米、成品仓库2700平方米,建设部分厂房高度约为25.5米。建设15万吨/年发酵豆粕生产线一条,新建15万吨/年发酵豆粕自动打包装车配套设施一套。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常规监测因子(SO2、NO2、TSP、PM10)3个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特征监测因子(臭气浓度、NH3、H2S)2个监测点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浓度限值,NH3、H2S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海水环境质量现状
西湾海域海水水质达到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标准近岸海域。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点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无超标现象。
4、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工业园区,陆生植被以人工种植植被为主,植被结构简单。厂区位于工业区,为人类活动干扰频繁区,无原生植被。评价区域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和自然保护区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运输过程产生扬尘、机械废气、机械及车辆噪声;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在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废气、废水、噪声的环境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来源包括
(1)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来发酵尾气、物料干燥,粉碎及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发酵尾气中硫化氢、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工艺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经预测工艺废气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低,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干燥机、筛分机、粉碎机、热风炉及各类泵机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空压机房等专用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减缓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纸质包装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废纸包装物由废品收购公司上门收购;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工业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除尘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发酵尾气收集后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2、生产废水:通过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向西湾。
3、固体废物:废纸质包装物外卖;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空压机房等专用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减缓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益海嘉里(防城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酵豆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用地符合苏桥工业园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程度,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水平。在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电话、传真、会面等方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九、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益海嘉里(防城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出海大道一号 邮政编码:538001
3、联系人:钟恒安 联系电话: 0770-6130863
3、联系人:钟恒安 Email:451337601@qq.com